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☜♥☞ 逸心阁 ☜♥☞。◕‿◕。没有王子,我依然是公主。◕‿◕。 18/09/2008 贴照片啦~我们的小家博主声明:未经允许,不得转载!
应大家的呼声,偶把新家的照片贴出来晒晒,呵呵:) 首先是俺家的客厅:
一帘幽梦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 我有一帘幽梦,梦里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大家都很喜欢我们家的彩绘,那就来个特写吧~ 第二玄关,
果绿色的书房,白色书桌
透过书房的窗户望出去,可以看到我家的后花园,小桥流水,一派秀丽的江南水景。。。 相信,坐在这里学习起来,效率一定很高!
给我喜欢的图图来张特写,哈!
主卫是要服务于这里的,嘿嘿,我们的爱巢:) 雅宝的家具,今天刚刚拉来,仍然选用了我们两个钟爱的灰色,简洁大方~咔咔~
这个窗帘也很、很喜欢的说~
因为我们的户型太方方正正,没有足够的储物空间,所以,哈!专门买了储存量巨大的家具哦~~ 灯具当然也是我们精挑细选的,这个是客房的主灯(可能是开了灯的缘故,拍出来很黑,不过不影响看灯啦): 下面的是客厅的五环主灯(我们在奥运年的装修纪念):
橙色餐厅,有助于提高食欲。。。
通透的厨房推拉门,和餐厅墙面的彩绘花朵相互呼应,有一种轻舞飞扬的意境呢~嘻嘻:P
橱柜我们选了铁松灰色,与银灰色扣板、灰白地砖十分和谐:)是不是很男性化?那就对啦~打造一个让他喜欢多呆会儿的地方!嘻嘻
瞧,边做饭,还可以边欣赏宜人景色。。。
最后,让我在阳台上再拍一下客厅和餐厅的全景:) 可惜的是,餐厅堆了今天安装家具的包装物还没来得及清理,还有电视和沙发,也都被盖起来啦,呵呵 哎!装修真是个浩大的工程。。。 眼下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慢慢添置和装饰,亲爱的们,你们要是哪天逛街见到什么东东适合我家,可别忘了给我淘回来啊~ 09/10/2007 谈论 旧味
引用 旧味 旧味一个地方呆久了,也不知是厌倦还是失却了新鲜,总是想要换个地方,从msn换到新浪,再次厌倦,重新看待这里,每一种感觉还是很好。也许,我适应的只是稀薄的空气,每一个地方呆的久了,人气就会多,而在这个追求点击率的年代,我却对这种不利于流通的空气不适应。所以,再次回来,发现空气清新,每一行文字都还透析着往日的气味,另是一番感觉。
清新的旧味,也许比一个新领地的空气更令人怀念。
刚刚浏览朋友的博客,看到这样一句话:“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企图去了解一个人,人永遠都不知道另一个人是怎样的人,因为自己总是用自己的观点在看另一个人,所以到死都不会知道他是怎样的人.. .”很有哲理的味道,想想身边的他,时而觉得了解,时而感觉陌生,也许,这样的感觉是因为心里不够踏实?也许,这样的爱情才能永葆新鲜? 能依赖的,还是只有自己能依赖的,还是只有自己。
是的。
经历了一场恋爱。
以为从此,可以极尽宠爱,可以就此结伴。
不想,在想要去依赖时,发现,能靠一靠的,还是我的枕,能暖一暖的,还是我的被。
乐儿很乖,很乖,不再去要求或辩白,自己已经走过这么远了
以后的路,还是要自己,坚强的走,走下去 20/11/2006 麻雀的幸福小时候看过一部动画片,三只即将长大的鸟儿飞出窝巢,准备去外面的世界寻找自己的一番天地。
它们飞呀飞,越过小溪、山川,见到一派富丽堂皇的屋宇,老大说,这里真好,我就在最高的房檐下安家吧,老二老三说,它们没有见到过更高更远的地方,还要飞去看看,所以就在此离别,飞走了。
越过湖泊、大江,眼前出现一片秀丽的森林,各种飞鸟和走兽生气勃勃,老二从没有见过这么美的森林,它说,我们就在这漂亮的树枝上安家吧,这里简直太美了。老三说,不,我还想飞到更高更远的地方去看看,说完就飞走了。
许多年后,我们把老大叫麻雀,老二叫黄鹂,老三叫雄鹰。
故事讲完了。由于时间太久,记忆不是很清晰了,大意是这样。
一直以来,我都渴望做那只雄鹰,想要飞到更高更远的地方,去领略更美的风景。
随着年纪的增长,阅历的增加,渐渐明白,做一只鹰有鹰的孤寂和落寞,而做一只麻雀或黄鹂,却未必见得目光短浅,也许有属于麻雀的幸福生活和属于黄鹂的精彩世界。
小时候,总以为自己是大人物;长大了,发现不过是个小人物。而且,渺小的足够可以。不过,对每个成长中的我们来说,接受这么一个事实的心理过程总是十分痛苦的。而走过了,懂得了,也便成长了。
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,其实,丑小鸭,不一定非要变成白天鹅,灰姑娘,遇不到王子也可以做自己的公主。生活,总是要过给自己的,幸福之路,冷暖自知。 02/11/2006 酒之于女子酒之于男子,是再平常不过的饮品,而之于女子,却似乎总加上了一些别样的意味。
喝酒的女子,在男人们看来,似乎很难把她们作为贤妻良母来看待。妖娆的女子用高脚的酒杯衬托自己的妩媚,痛苦的女子用大瓶的酒精麻木自己的神经,很少的女人可以像男人那般洒脱的对待——酒这种化学饮品。
相信每个第一次尝试酒的女子都不会立刻爱上这种味道。傻乎乎的小女生在初试酒味后常常露出扭曲的表情,但此后,她们还是会再次、再再次去尝试,这种让男人们黯然销魂的流物。 久而久之,也便懂得了哪种好喝,哪种劲烈;久而久之,她们尝到了酒带来的愉悦,在可以放纵的时候尽情地放纵;久而久之,酒之于女子,不再是种外物,它与女子的气息相溶,那一抹女人香里你怎能否认酒的余味;久而久之,在对酒的学习中,终于懂了些男人的想法,也学着用男人的方式来看待生活;久而久之,酒与女人,不再只是男人的享品,女人们,微笑地享用酒与男人,这两样交错着苦涩与愉悦的液体和固体。
喝酒的女子,有时温文尔雅,小口玩味杯中之物,有时美丽奔放,扬起长发一饮而尽。
我觉得女人微醉的时候最迷人。几杯下肚,微微的霞云泛上面颊,天然的胭脂越发衬出那份妩媚。在酒精的作用下,即使颠狂也是可以原谅的。 偶尔会有饮酒的心情,或感伤或开怀,给我们带来的麻醉或愉悦都是上天的珍赐,只是要记得,酒只是玩物,不能反受其累,就好。
28/10/2006 接近爱情?许久没摸电脑,许久不触碰键盘,还好,一切正常,生活照旧。 想了好几个题目要写,对着屏幕却发现总不能够写出想要表达的东西。 · 爱情样板戏 看到西力和四儿,脑子便浮现这几个字。但却不知怎么写好他们的故事。。 我们所有的人都是这出戏的观者,也是他们幸福爱情的见证人。 还是大一的上学期,在四儿向我们宣布她闪电式的恋爱开始前几天,宿舍的卧谈会上,几个懵懂的小女生还在羞涩而大胆地讨论什么是干吻什么是湿吻,那是个怎样的季节哦。青涩的年纪,如花的稚嫩,在爱情突如其来时,我们除了对她的羡慕和祝福,心底里对这样的校园爱情前景并不看好。争执/吵闹/哭泣/痛苦…他们磕磕碰碰,一路走来,经历了毕业、就业,但就是没有离散。在我的印象中,他们两个不管是再难,似乎从来没有对彼此说过放弃。我想起一句泛滥的台词:只要你不推开我的手,我是不会先松手的。对我这么个从不会主动的人来说,深深感动于这份坚守。大概,每份爱情都有低谷,挺过去了也就好了。而且,就像飞鸟,一路高飞总不能飞得很远,时不时地低下来休息一下,才可以更高更远的飞翔。前几日,参加完西力和四儿的喜宴,去参观他们的新房,温馨幸福,处处充满了对新生活的期待。仿佛,走过了马拉松式的赛程,终于驶进了幸福的轨道,暖暖阳光的午后,看着四儿娇娇的模样,除了祝福,我们还能说什么呢? 爱情样板戏,他们是主角,所有的人都希望他们人如初见,情若初识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 · 男子的味道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味道,有些是体味和香水融合在一起成为了这个人的味道,有些仅仅是体味。男人们喜欢追逐那一抹女人香,寻到自己的爱侣,他们眼中的女子或是一摸香味或是一丝甘甜,一些使得血脉膨胀,一些让他黯然心动。 女人则喜欢叫他们臭男人,臭男人们并不知道,一个臭字,包含多少爱意、多少疼惜、多少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思。校园里的男生,背上挂着脏兮兮的球鞋,满头大汗猛灌自来水;平日里大男子的他们,仗着一身酒气对你撒撒小娇耍耍无赖;他们总是在寒冬痛快的冲凉,短促的时间留下一丝香皂的清香。 一直喜欢那些干净清爽的男生,看一个男生我会先注意他的耳后,头发是否清逸,耳根是否洁净,衣领是否白皙,靠近的时候是否能问到淡淡的皂香…对这样的男生,即使他并不帅气,也会很有好感。但是当他们从球场上下来,却觉得那副脏兮兮的模样非常可爱,你会开心地闻到他那扑面而来的汗臭味。 有一个朋友,她的bf有略微的狐臭,然在她看来,却是那么特别。陷入他的怀中,她闻着自己的那份小小幸福。 我忽然想,是不是当我喜欢上了一种味道,就会喜欢一个男子?还是喜欢上一个男子,便会喜欢上一种味道?这个问题怎么酷似鸡生蛋蛋生鸡,呵呵
这个问题还有几种组合:味道和男子都不喜欢,没什么意义;喜欢一种味道,却不喜欢这个男子;喜欢一个男子,却不喜欢他的味道;这个时候,女人们,怎么办? · 菊花香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。喜欢那句台词,闻到你头发上淡淡的菊花香。最感动的一个画面,男主角在女医生臂上学习打针,为着同一个女子,他和她都深爱的女子。然我相信,女医生的心里,更多的是为着面前这个深爱的男人,这时,她的好朋友不过是可以令他幸福的女子。这是怎样的爱哦。。。 付出,是件如此幸福的事情。 不写了,再写下去,大家怕是以为乐儿恋爱了呢。呵呵 怕是见到越多的幸福,越多的浪漫,越多的爱恋,就越发不能接近爱情。。。 从一双鞋子开始在这个暖洋洋的秋日午后 做瑜珈
吹着徐徐微风 伸展着肢体
发现老师的脚 在阳光下绷紧 扬起 非常美丽
仿佛扬起的是女人并不张扬的骄傲
总是很后悔没有好好照顾自己的脚丫
记得高二那年,第一次穿高跟鞋。脚跟贴了两个创可贴仍止不住鲜血横流。那个轻狂的年纪和男生对香烟的热望一样,似乎穿了高跟鞋才算长大。于是,那份执着让现在的脚跟变了质感
虽然,偶尔还是需要创可贴的慰藉。
总是不能忘记藤堂静对杉菜说的那句话:女人,一定要有一双合脚而舒适的鞋子。然而,我不是灰姑娘,也没有王子给我水晶鞋,合脚的鞋似乎总是很难找到。不是不够漂亮,就是不够舒服。就像达芙妮,其质量实在不敢恭维,穿起来也总不那么舒适。奥修说,当鞋子合脚时,便感觉不到鞋子的存在,而我,总还时时感觉到鞋子的张力。随着荷包渐渐丰满,决心给自己一双舒适的鞋子。今年初秋,买了两双百丽的,感觉好多了。女友说,你终于觉醒了。呵呵,如果荷包允许,我何尝不想早日觉醒呢。
用力用力的爱自己。从一双鞋子开始。 10/10/2006 想找个人来想念zz说,想一个人,想到绝望。
很认真的问她:想一个人什么感觉,怎样知道你在想念?
举出种种自认为是想念的症状,被她一一排斥,曰:此只谓想起,or怀念,or其他,总之不是想念。
我很少这样的想一个人,于是很羡慕她。很想找一个人来想念。
。。。。。。
他不会知道我是为了想念而去想念,更不会知道。。。呵呵,一个古怪小女巫在搞怪。
要在这个十月里
脱胎为云 第一周,放假回家。
第二个周末,赴女友的喜宴。
第三个周末,去上海同莫莫吃喝玩乐。
第四个周末,探望三位小女巫,劳顿的准新娘,决然的辞职考研者,惬意的高校教师,还有,女巫们的红粉蓝颜。
每天下班后,瑜珈。
看电影只留得晚上了。:P幸而没人约会。
是不是这般的忙碌就会少些上面的胡思乱想: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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